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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化妆品行业相关政策解读及未来趋势分析 化妆品行业政策监管趋严
发布时间:2022-04-09 17:05:47 人气:97 来源:本站
1. 化妆品新规及细则密集出台,行业监管趋严
2021 年起新版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及其配套法规逐步落地,行业步 入监管 2.0 时代。2020 年 6 月,我国出台了新版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 例》,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,这是自 1989 年之后首次对化妆品相 关行业监管规章制度进行的改革。新版《条例》确立了注册人备案人、 标准管理、原料分类、质量安全负责人、风险监测评价、信用体系、责 任约谈等一系列新制度。同时,相应的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二、三 级政策文件也陆续出台,对于注册备案、生产经营、标签管理等各环节 都作出详细规定。行业逐渐进入更加科学的严监管时代。
药监局也通过定期发布通知、文章等方式引导行业监管,2021年以来对 多个类型的产品予以禁止或纠正。经统计,2021 年以来已有7类不符合 宣称的化妆品被叫停,数量较前述年份明显增速,监管落实速度也明显 加快。2021 年 5 月 28 日药监局发布新版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》《化妆 品禁用植(动)物原料目录》,其中包含了大麻二酚、大麻仁果、大麻籽 油、大麻叶提取物 4 类大麻类原料,意味着“大麻化妆品”不再符合规 定,成为年内收个被禁品类。此后 8 月至 12 月,国家药监局高频发布化 妆品相关的引导、科普文章,对于“刷酸”、“干细胞化妆品”、“促进睫 毛生长”、“食品级”、“377 等美白成分”、“儿童化妆品”等话题均予以 指导,行业监管力度明显加大。
2. 化妆品新规重点变化梳理
新条例下主要的管理办法包括:1)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》(2021 年 5 月 1 日施行),主要对化妆品产品上市前的原料、分类、备案、功效宣 称评价、安全评估、功效宣称等环节进行规定。2)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 督管理办法》(2022 年 1 月 1 日施行),主要对化妆品产品上市后的生产 质量、不良反应、抽样检测等环节进行规定。3)《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》, 主要对化妆品标签的成分标注规范,及违禁宣传内容做出规定;4)《牙 膏监督管理办法》,牙膏将参考化妆品进行备案管理。
我们梳理认为,新规主要变化体现在:1)对注册人备案人、质量安全负 责人等责任方进行明确;2)原料与产品功效分类管理;3)对功效宣传 评价提出明确要求。
2.1. 对注册人备案人、质量安全负责人等责任方进行明确
新规中明确注册人、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传负责,同时 要求设有 5 年以上从业经验的质量安全负责人,对于过往以委托加工为主的中小品牌方的责任予以明确。注册人、备案人是本次《条例》新增 的法律概念。目前我国化妆品行业有化妆品注册生产企业 5700 多家,但 有注册人备案人(通常为品牌方)87000 余个,意味着许多品牌均采取 委托加工生产的模式,过去监管通常难以落实委托方主体责任。新《条 例》中对品牌、代工厂等主体的责任进行明确,规定化妆品注册人、备 案人是产品的第一责任人,可以自行生产化妆品,也可以委托其他企业 生产化妆品,但需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。同时,新《条 例》要求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、受托生产企业应当设质量安全负责人, 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产品放行职责。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 备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,并具有 5 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质量 安全管理经验。

图: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
违法处罚力度加大,处罚到人。针对化妆品在原料、注册和备案、生产 许可、生产环境、包材、使用期限等多个方面的违法情况,分别规定了 处罚力度,最高处罚金额达到 30 倍,且处罚到相应责任人,加强警示作 用。具体看,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,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的,处货值金额 15 倍以上 30 倍以下的罚款,10 年内不受理该 经营者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行政许可申请;属违法单位的,违法单位法 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、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 身禁止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。
2.2. 原料与产品分类管理
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,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,对 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。国家药监局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, 风险较高的归为特殊化妆品,包括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 发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;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。 特殊化妆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、进口,普通化 妆品进行备案即可,牙膏参照条例内有关普通化妆品的规定进行管理。
新条例对原料同样实行双重分类管理制度,在以开放的态度对待新原料 的同时,保证原料使用的安全性。化妆品原料分为新原料和已使用的原 料。国家对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,对其他化妆品 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。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 料为化妆品新原料。实行注册制的新原料包括防腐、防晒、着色、染发、 祛斑美白功能的新原料;其他新原料应当在使用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。新原料经注册或备案后投入使用的,3 年内未发生安全问 题,才能被纳入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目录。产品原料的双重制度有利于 化妆品企业更加宽松的使用新原料,也有利于行业的科技创新。
2.3. 功效评价宣称要求趋严
对于具有功效宣称的化妆品,要求进行功效宣称评价检测,从法律层面 对化妆品虚假宣传、舆论误导等行业乱象进行约束。新规对于不同类功 效特征的化妆品做出明确的功效评价依据要求,可使用的功效宣称依据 包括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、实验室试验、消费者使用测试、人体功效评 价试验四种。其中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、祛痘、滋养、修护功效的 产品,以及进行特定宣称的化妆品(如宣称适用敏感皮肤、宣称无泪配 方),要求必须经过人体功效评价试验,后者还可以通过消费者使用测试 进行评价。此外,新功效化妆品也应当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按 照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,并出具报 告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申请化妆品备案时, 应当依据《规范》的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并在国家药监 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。
3. 对化妆品行业各环节的影响
3.1. 品牌端:新品节奏放缓,中小品牌受影响更大
新规系统上线后,化妆品备案注册新品数量下滑明显,品牌方新品数量 精简、备案周期拉长。根据药监局官网数据统计,2016-2019 年我国普 通化妆品新品备案注册数量快速增长,2019 年新品备案数达到 39.95 万 件,增速高达 21%,2020 年受疫情影响有所下降。2021 年 5 月新备案系 统上线,产品备案要求趋严,因此 5-10 月普通化妆品备案数量明显减 少,据测算,2021 年 5-10 月的月均新品备案数量不足新系统上线前单 月化妆品备案数量的 1/3。

图:化妆品备案注册新品数
功效宣称评价的要求使得功效类新品备案时间延长,费用增加。2022年 1 月 1 日起,化妆品新规要求对新注册/备案产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, 实施后预计各厂商的功效类新品备案成本明显提升,备案周期也明显拉 长。以美白类产品(属于特殊化妆品)为例,根据草根调研,2021 年以 前美白特证的申请周期约为 10-12 个月,实验费+服务费约需 2.5 万+; 新规执行后会增加美白功效人体试验费用约 12 万元,同时由于美白效 果需要相应的观察周期,从检验机构受理-招募受试者-开展试验-统计 分析-出报告的检测周期约需 5 个月,因此美白特证申请时间周期预计 拉长至 14-16 个月。同时,普通化妆品备案流程也明显拉长,2022 年以 前,普通化妆品检测+备案过程短则 2-3 周,而 2022 年起,功效类产品 的备案周期至少增加约 1 个月的检测周期,若产品是 28 天的测试周期, 加上入组、实验分析、统计、出报告大约需要 2 个月时间,同时费用端 也由之前的万元以内,增加至几万到几十万不等。
3.2. 代工厂端:生产合规要求提高,竞争格局有望优化
新规对于厂商的质量安全负责人等人员配置的要求提升,中小厂商合规 门槛明显提高。在注册人、备案人制度下,质量安全负责人成为必备角 色,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当具备化妆品、化学、化工、生物、医学、药学、 食品、公共卫生或者法学等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专业知识,熟悉相关法 律法规、强制性国家标准、技术规范,并具有 5 年以上化妆品生产或者 质量管理经验。同时,新规对于化妆品质量管理体系、不良反应监测等 环节也做出明确要求,每个环节都需要相应专业人员配置。目前我国共 有近 5700 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持证企业,但一直面临“多而不强”的痛 点,新规对于生产流程、人员配置的高标准要求,使得中小厂商的合规门槛大幅提高。
优质代工厂具备帮助品牌备案、生产的全链路实力,有望逐步建立竞争 壁垒。虽然新规执行初期大部分代工厂均面临阵痛,但长期看,新规对 生产管理全流程的监管趋严,有望加速底层不合规工厂的出清。同时, 由于新规对于注册人/备案人的质量安全负责人、质量管理体系和化妆 品不良反应监测能力等环节均有明确规定,部分品牌商难以满足要求, 只能选择由代工厂作为注册人/备案人,因此预计生产流程完善、且具备 较强产品、研发实力的代工厂有望受益。
3.3. 检测机构:短期需求激增,受益明显
功效宣称评价使得化妆品检测需求激增,目前能进行人体功效试验评价 的机构数量仅为 29 家,预计短期受益明显。新规执行下化妆品功效宣 称需要通过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、实验室试验、消费者使用测试、人体 功效评价试验等方式完成,其中实验室试验、消费者使用试验可在规定 检测机构或符合条件的厂商自有实验室完成,而人体安全性检验与功效 测评则需在国家批准的检测机构完成(需要 CMA 等资质认定)。根据国家 药监局数据,截至 2022 年 1 月,现有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 304 家,其中能进行人体安全性检验及功效评价检测机构数量仅 29 家, 能进行美白功效的检测机构数量仅 23 家。短期看,预计具备资质的检测 机构明显受益,长期看,在功效检测环节有前瞻布局的品牌商、工厂有 望体现出竞争力。
(本文仅供参考,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。如需使用相关信息,请参阅报告原文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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